有那味了
 
農曆年後,有一天莉莉周傳過來一個Lomo TW社群的網址,一個有趣的網址。
是關於社群內正妹使用者的訪談,但基本上就只是個線上聊天的複製版,雖然有訪問的形式,但內容不太有整理過。
當時GR FAN 裡面正在討論線上雜誌的可能性,其實我們沒有太多的財力跟時間去進行這件事情(即使是數位版的PDF),這個簡易訪談適時的帶給我們一些新想法。
雖然討論有了結果,但礙於這半年來的事情比較多,兩個人就放著沒進行這件事情。
這些生活發生的小對話,其實有些想法也在我心裡面慢慢成形。
六月底,阿婷參加交換明信片活動,寄給我她拍的照片,拖了好一陣子終於去郵局把信件領回來,雖然是在噗浪上面隨便嚷嚷說要幫她寄來的照片寫篇文章,不過也在想前陣子剛把所有網友的明信片介紹過一次,在介紹一次好像題材重複之外,也會有點無趣。
想了想,過去也曾經在文章內推薦過阿婷的部落格,趁著把巴黎四篇回憶紀事寫完的空檔,就寫了一篇對阿婷照片的看法。
終於,這三件事情終於可以串起來了。
我有一件事情一直想告訴大家。
長久以來GR Fan Club裡面從來就沒有「大大」「板主大人」「站長大大」(這或許有啦,但我想應該是大家開玩笑叫叫而已),GRFC設立的目的,有其中一個就是避免網路論壇社群的劣質文化:誰灌的水多誰就是長者/前輩、誰買的器材多誰就是大大。
很抱歉,在這裡,你要做的一件事情就只有體驗生活,分享你的快樂給我們知道。
雖然我們管理群們常常自己鬧的很開心,但相信你可以感受到,我們這群管理群從原本都不認識到如此熟稔,其實都是因為GRFC。
是的,板主群就跟你一樣,最早大家都是一般使用者的身分。
對於「攝影」這件事情,在台灣的網路文化裡面常常是拿著好器材的人會看不起器材差的人,一或者在網路裡面流傳著「新手就是要用M模式才拍的出好照片」「拿單眼自動模式的人很浪費相機」。
可是那真的就是「攝影」嗎?
我明白一件事情,我這輩子可能沒有辦法Robert Capa一樣成為一個那麼優秀的,我夢想中的戰地記者,我也可能沒辦法加入任何一個像馬格蘭那樣的職業攝影社。
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,吃吃喝喝很快樂,旅行很快樂,看著朋友的笑容很快樂,而拿著相機把這些時刻記錄下來更是一件很愉悅的事情。
所以我從來不說我在「攝影」,我都說我很開心的在拍照。
這個系列不是要造神,造這些大家在GR Fan Club上面熟悉的活躍會員的神。
面對阿婷的女性細膩觀點、哲學家風範的隨拍羊、便所怪客張馬克、翩翩風度的酷哥、哀愁的莉莉周、海琴魔的樂團紀事、小帽的精準度、獸神的晶泡交響曲、大食客帥呀老皮、在城市夜巡的深白色….
我想告訴你的是。
如果我們可以有自己的觀點,那麼你也可以;
如果我們享受這些瞬間,你也會有你自己的Precious Moment。
因為。
我們跟你一樣,只是愛拍照而已。
7 replies on “我所認識的生活藝術家(零)起點”
你好,我在凡人旅馆那里过来的。
你这番话,真的说入我的心坎里。
拍照,就是简单地把生活里的感受记录下来。
无关器材的贵重、大小。
有灵魂的照片,才算是最重要的吧。
目前我也盡所能利用相機把每一天的快樂紀錄下來
拍照就是要這樣
你的心態值得大家學習
嗯嗯,的確~~
不知道怎麼連結的連到您的blog
覺得您的blog很棒
照片拍的很棒
希望可以與您交換連結^^
可以嗎?
我已經把您的網址收錄到我的網站了^^
我的Blog:
http://www.4x6gallery.com/
謝謝你們。
Andrew 我也加入了你的網站,謝謝你。
GRD3!!!
自从开始用相机记录生活后,也让我更加珍惜每一天